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综合评价录取、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对于进档考生,不设置专业级差,按照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分配,当投档成绩(含政策性照顾加分)相同时,按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。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...
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按照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分数优先原则,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录取时采用投档成绩为准,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,成绩由高到低原则进行专业分配,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,则比较考生原始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,有多科目原始成绩的,按国家、省(市、自治区)政策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或学院公布...
第十七条学院根据在生源省(区、市)的招生计划数,结合生源分布情况,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,学院根据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是否调整招生计划。若需调整计划一般应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,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%以内,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。第...
第二十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。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制男、女招生比例,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,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。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,遵循“平行志愿”投档方式,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,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...
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政策、投档方式、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的不同确定提档比例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%以内;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%以内。第十七条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,按各省...
第二十条学校根据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政策、投档方式、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的不同确定提档比例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%以内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%以内。第二十三条按照各省(市、自治区)规定批次进行录取;学校分为本科批普通类、本科批中职...
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性加分的规定,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。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,学校不设置专业级差,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,按照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分配专业。综合评价录取、中职升学考试录取、单考单...
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九条 投档与调档比例1.顺序志愿批次: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%以内。2.平行志愿批次:根据模拟投档完成计划调整,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%以内,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。第十条 录取原则1.严格执行各省投档规定,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2.投档成绩相同...
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,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教育部规定的“学校负责,省教育考试院监督”的录取体制。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,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。学院各招生专业不做科目要求,所有专业在物理类和历史类考生中均开放招生计划。第十条 体...
第二十五条录取规则1. 学校实行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录取原则。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,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,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。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,将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。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,...
